先来介绍一下安眠药的缺点和弊端
①耐药性:使用2周以上后,逐渐失效,且可使深睡减少甚至消失。
②依赖性:用药数月后,生理性和心理性依赖均有可能发生。
③戒断反应:与剂量、药物半衰期、使用时间、撤药急缓和个体差异有关。
④不良副作用:剂量适当时,一般不多见。三唑仑、氯羟安定、氯硝安定和导眠能可影响认知和记忆功能。
安眠药的合理使用原则:在病因治疗和认知行为疗法的基础上,适当用药。
1、严格掌握适应证:安眠药主要用于一过性失眠和短期失眠患者,防止演变成慢性失眠,前者临时服用1-2次,后者也不应超过2-3周,避免连续用药。慢性失眠则仅在过度疲劳或次日有重要任务等情况下偶尔用药。
2、针对失眠特点用药:如入睡困难用短效药物;睡眠不宁和早醒用长效药物;睡眠不宁晨起又须保持清醒头脑者用中效药物;醒后难以入睡可在醒后服短效药物;伴焦虑抑郁者用兼有抗焦虑抑郁作用药物;精神异常者用有较强催眠作用的精神药物。
3、首次用药均自小量开始,特别是老年人;一旦达到有效剂量后,不再任意减量或增量,因减量影响疗效,增量并不能增加睡眠。对机动车驾驶或机械操作等职业患者,并应警惕白日因药物延续反应而发生意外,故首次用药最好在节假日前夜,或次日暂停工作,以观察反应。
4、经常更换使用非同一类型的药物,包括使用抗抑郁剂在内,也可在使用有中枢抑制作用的药物治疗躯体疾患时,将其中一次放在睡前服用,或有意睡前使用有嗜睡作用的药物。用药时尽量与其它条件刺激相结合,如聆听轻柔音乐等以便日后取代安眠药,包括偶尔使用安慰剂。
5、严格掌握禁忌症:如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、睡眠呼吸障碍、肝肾功能不全、重症肌无力、酒前酒后、夜间应值人员、青光眼以及睡眠期需被唤醒并保持高度警觉性的人员,如值夜班的医生等。应用其它中枢抑制剂如抗抑郁剂、抗精神药物、解痉药、镇痛剂和镇咳剂时,均应慎用或减量。老年人因耐受力和排泄功能较差,也应减量用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