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险提示
但两江总督继任者沈葆桢执意要全面规复淮盐引地,于光绪二年奏请朝廷收复楚岸,户部亦议准“禁川复淮”章程五条,楚岸淮盐引地全部复归两淮;为了敦促川鄂两地地方*府严厉执行“禁川复淮”*策,他又于光绪三年上奏实施方案,“每引摊缴银二两……可得银七十万两,加以原奏课厘九十万两,共合一百六十万两,拟以一百万贴鄂,六十万贴川”⑧;他甚至让淮南盐商具结,以此担保不让川鄂两地财*受损,从而换取川鄂两地地方*府的支持。但其可行性遭到户部、新任湖广总督李瀚章和新任四川总督丁宝桢的质疑。“禁川复淮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亦困难重重,失去入楚合法性的川盐不得不以走私方式进入楚地,部分鄂省官员和地方*府也乐于从川盐走私中获益。直至清末,川盐在湖北市场与淮盐销售中仍不分伯仲,川盛淮衰的情况时有发生。
从“年度经济人物”看中国经济加油路径